质疑交通肇事的市长道歉
道歉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思想上认识到自身语言或行为上的失误或者错误,导致他人受到伤害而发自内心一种的内疚表现。在此交通肇事过程中,无论肇事市长是否报警,但作为肇事者,在未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抚慰的情况下迅速离开现场,同时动用了手中的公权力,不管死者家长是同意接受20万赔偿款,且要求受害者家长不要追根究底,这种道歉的真实程度就让人不得不怀疑了。
也许有人要说,作为一个市长,有多少大大小小的事务需要处理,但是有什么比一条鲜活的生命更重大,有什么比失去亲子之痛更需要安慰的呢?如果自己不是肇事者,我们的市长可能会高度重视,指示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与处理,甚至如报道里配发的市长慰问受灾群众或革命烈属一样,以示自己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然而身处其中,同时事关自己的仕途,我们市长处事的果断却淋漓尽致显示了她的另一面:当日交警交付死者家长赔偿款,并要求家长不要追根究底了!20万一条生命,我们姑且不去“追根究底”款项的来源,仅这种未经双方协商单方做出来的结果且附加条件的行为,除了彰显公权力的强大,还能读出一丁点儿道歉的诚意吗?
纸是终究包不住火的,火势凶猛起来了,不做作一点姿态恐怕是不可能了。我不怀疑市长道歉的真实性,但道歉的诚恳你能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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