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冯再远对此事的解释是:“如果唐小东和唐勇贵认为童修竹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什么不去法院告童修竹,又不是经过我们公安调解就收了童修竹给的30000块钱,那就是敲诈。”
----选自《先锋中国》刊发的“湖南道县拆迁官民斗, 书记扬言"让他倾家荡产”一文
据《先锋中国》报道,湖南道县新向阳坝电站(原名向阳坝水轮泵站)占地约1500亩,2003年低价租赁并实行官商合营后,在未经相关部门的批准之下,擅自扩容到2000亩 ,道县政府以低于国家标准5—10倍的价格强行征地,遭到村民的强烈抗议。
在此征地事件中,还夹杂着一个所谓的“敲诈勒索”案。
杨家洲砂场是离新向阳坝水电站最近的一个砂石厂,在2006年9月电站扩建发电机房,在施工过程中电站很自然地采用了就近挖取原则,侵害了其合法承包人也就是唐小东之父唐勇贵等人利益,据估损失达50万。胳膊扭不过大腿, 合法经营受害者之子唐小东在强权之下被迫与之签订了补偿仅3万元的协议。商谈后的第二天,新向阳坝水电站投资人再次找到唐小东,希望他帮助电站做好当地村民工作,以便村民接受“低标准征地补偿协议”,并威胁说,若不然就告唐小东此次协商行为是敲诈勒索。而且一言成的。在这起“涉嫌敲诈勒索”中,道县要员不仅动用了强大的行政权力,而且无所不用其极肆意坑蒙陷害当事村民代表唐小东,非法入室搜查、扣压车辆,致使唐小东平白无故遭遇游街示众身陷囹圄。事后,记者在采访该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冯再远时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未经公安调解的协商行为就是“涉嫌敲诈勒索”。
如果撇开合法经营受害者被迫签订协议的因素,略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只要当事双方是在平等自愿情况下真实意思的表达,其签订的和解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国家法律鼓励并支持发生纠纷的双方自行进行协商,避免社会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不仅在相关司法过程中规定了调解程序,同时在基层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民事纠纷不能自行协商的行为进行调解处理。在此案中,对协议提出异议的,应该是合法经营受害的一方,可滑天下之大稽的是,反而是实施侵害者举报被害者“敲诈勒索”,而且是一击就中,同时我们的执法者竟然不经任何调查,就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而致受害人游街示众铛鎯入狱!
如此“天才”的法制办主任,真应了时下流行的一句广告词:我的地盘我作主!法律在他的意识里,只是写在纸上的一些文字,一根火柴就可以化为灰烬,在“天才”的地盘里,法律就是“天才”的一张嘴!无独有偶,道县不仅有 如此“天才”的法制办主任,更有“领导叫我杀人我就杀人”诸如蚣坝镇长熊鹏之流的真实执行者,执政为民仅是一种口号,执法为官才是根本。在如此“天才”们看来,政府的公信只是一块遮羞布 ,法律也是一个为“天才”可以肆意更改的服务工具,为了一己之私或个人官位的升迁,良知算得了什么,民众的利益算得了什么,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算得了什么,黑白颠覆自然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如此一条龙的流水作业,民众能不如履薄冰胆颤心惊,监狱能不人满为患吗?
阳光毕竟不是只手可以遮蔽的。

TAG:
评分(